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4-22    来源:教务处    浏览数:

校内各部门:

为持续推进学校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教学新模式,强化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有效提升学生学习深度,搭建丰富在线教学资源,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强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探索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优质教学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强化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围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以教学改革项目为驱动,利用互联网背景支持下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新技术,结合我校学科特色与优势,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风格独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突出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为校本数字化资源,全力打造一批广大师生认可、社会业界认同、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的混合式教学课程。

三、建设要求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应改变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采用课前学习、课堂探究与课后反思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可选用线上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或学校认可的第三方慕课平台上的优质课程资源,教师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录制知识点微课、微视频等,并加强题库以及其他支撑性教学资源的建设。

(三)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智慧课堂网络教学平台或超星学习通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课程团队需在建设期内分批次在所用教学平台上开展教学活动并完成相关资源建设,不得在建设期满时一次性上传线上教学资源;不在建设期内的课程建设及平台数据不予采纳。

(四)混合式教学课程应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团队应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等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

(五)立项的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实施一轮完整教学实践后方可申请课程验收。

四、申报与立项

(一)建设内容要求

1.申报的混合式教学课程须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原则上应为量大面广的通识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课程内容适合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已有一定基础的课程改革。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先进的教改理念,教学水平突出。积极鼓励本校教师与区内外优秀教学名师及企业技能大师组成团队进行校企合作共建课程。

2.鼓励各类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转型升级为混合式教学课程。

3.校级混合式教学课程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各院、系(部)可自行组织学院级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

4.学校鼓励各院、系(部)以专业课建设为突破口,结合本专业课程标准的修订,制定本专业主要课程的混合式教学计划,并积极推进应用,凸显本专业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连贯性、系统性,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学生的学习行为与习惯,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项目由课程负责人以课程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以2-5人为宜,要求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兼)任教师,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教育教学,且近三年承担过本次申报建设课程的教学任务。每位申报教师只能作为1门课程的负责人。

3.申报课程应为2022至2023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开设的理论课程,要求申报课程建设基础较好,课程资源(课程标准、教案、课件、习题库等)有一定的前期积累。

4.项目经教师个人申报,教研室商定研讨,各教学单位推荐上报,教务处邀请专家评审通过后,进行立项建设。

5.如出现多人申报同一门课程,建议联合申报,不再重复立项,课程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课程名称。已通过验收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课程团队应持续建设,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

)项目建设成果

1.一套新教案及新课件。根据学校新课程标准制作的能体现混合式教学特点的新教案及新课件。

2.一套完整的教学评价及统计资料。建设期满,需提供该申报课程阔知智慧课堂“教学统计”数据或超星网络教学平台中“课程统计”所有数据指标1份,教学督导室提供评价资料1份。

3.一套改革成效材料。包含2个紧扣混合式教学主题的微课视频、1次个人示范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以上建设内容需在结项时按照上述顺序制定目录,全部胶装成册上报教务处。

)项目建设周期及保障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9日。建设期满,学校将根据立项专家评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专家集中评价、过程性资料等内容进行打分验收,并按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积分规则》对项目过程性内容进行额外加分(对教学应用、示范课评价、督导听课评价、平台数据统计、微课制作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此项按每项20分计分,共计积分100分),同时综合督导听课评价等方式评定项目建设等次并给予经费资助。建设课程应在建设期内稳步实施,超出建设期所提供的课程内容及数据不予采纳。学校将根据项目完成质量高低和实施效果进行经费资助,验收为优秀等次课程每门10000元,良好等次课程每门8000元,合格等次课程每门6000元;未通过评审的课程不予以经费支持。最终,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课程不超过立项课程总数的20%,良好等次课程不超过立项课程总数的30%。对于建设完备、育人效果较好的课程,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级类似相关项目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动员,组织教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各部门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提交材料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汇总上交教务处。

(二)请各部门于6月1日前将教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与电子文档按要求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一宸刘雅惠子

联系电话:2135057

电子邮箱:370265964@qq.com

附件:1.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2.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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